1.定義
顏色是一種視覺,所謂視覺就是不同波長的光刺激人的眼睛之后,在大腦中所引起的反映。涂膜的顏色是當光照射到涂膜上時,經(jīng)過吸收、反射、折射等作用后,其表面反射或投射出來,進入我們眼睛的顏色。決定涂膜顏色的是照射光源、涂膜本身性質和人眼。
2.相關標準
GB/T 9761-2008色漆和清漆 色漆的目視比色
3. 檢驗方法要點介紹
3.1測試范圍及原理
本標準規(guī)定了一種色漆及有關產(chǎn)品涂膜顏色的目視比色方法,將試樣與標準樣品比較,標準樣品可參照標準被或新制備的標準板,該試驗可以在自然日光下或比色箱中的人造光源下進行。
3.2儀器設備:比色箱
3.3操作要點
按規(guī)定將試樣與標準樣同時制板,在相同的條件下施工、干燥后,在天然散射光線下目測檢查,如試樣與標準樣顏色無顯著區(qū)別,即認為符合技術容差范圍。也可以將試樣制板后,與標準色卡進行比較,或在比色箱CIE標準光源D65的人造日光照射下比較。
3.4結果表示
可參照“染色牢度褪色樣卡”目視評定變色程度,也可用測色儀直接測出色差值來評定。
1.定義、目的及意義
光澤系物體表面的一種光學特性。以其反射光的能力來表示。漆膜的光澤系漆膜表面將照射在其上的光線向一定方向反射出去的能力,也稱鏡面光澤度。
2相關標準
GB/T 9754-2007《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屬顏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鏡面光澤的測定》(代替GB/T 9754-1988)
3檢驗方法要點介紹
本標準規(guī)定了用反射計以20°、60°或85°的幾何角度測定色漆漆膜的鏡面光澤的方法。本方法不使用于含金屬顏料色漆漆膜的光澤測量。
60°幾何條件適用于所有色漆漆膜,但對于很高光澤和接近無光的漆膜,20°或85°也許更適用。
20°幾何條件在對高光澤漆膜( 即60°鏡面光澤高于70單位的漆膜)的情況下能給出更好的分辨率。
85°幾何條件在對低光澤漆膜( 即60°鏡面光澤低于10單位的漆膜)的情況下能給出更好的分辨率。
3.1測試原理(略)
3.2儀器設備
試驗用底材(供液體漆樣的場合)、漆膜涂布器、光澤計等。
3.3操作要點
3.3.1涂漆底材的取樣
用本標準中規(guī)定的方法測量光澤,只有在良好平整度表面上進行才有意義,底材的任何彎曲或局部不平整都會影響試驗的結果。
3.3.2試板的準備
a.液體漆樣
通過規(guī)定或商定的涂漆方法,更好是適用該漆通常適用的一種方法來施涂試驗漆膜,并制得通常使用的漆膜厚度。
b.在底材上的漆膜
對于可見的刷痕、高起的木紋或類似的規(guī)則的紋理,其方向應平行于光澤計的入射和反射光構成的平面。
3.3.3光澤測定
調整好光澤計并校準后
a.對液態(tài)漆的漆膜光澤測量
對玻璃板上的試驗漆膜在不同位置。以平行于施涂方向取得三個讀數(shù),每一系列測試都以較高光澤的工作參照進行校驗,保證校準過程中無漂移。如果各讀數(shù)之差小于5個光澤單位,則記錄平均值作為鏡面光澤值;否則再讀取另3個讀數(shù),并記錄全部6個值的平均值和這6個值的范圍。
對于非玻璃底材上的漆膜的測量,取6個讀數(shù)(在兩個成直角的每一方向各取3個)并記錄平均值和這些值的范圍。在每3個讀數(shù)取得之后都校驗較高光澤的工作參照的讀數(shù),以保證儀器未發(fā)生漂移。
b.對涂漆底材光澤的測量
按a進行測量,在涂漆表面上的不同部位,或不同方向(漆膜有方向性紋理的情況如刷痕除外)取6個讀數(shù)。在每3個讀數(shù)取得之后都校驗較高光澤的工作參照的讀數(shù),以保證儀器未發(fā)生漂移。計算平均值。如果極大值和極小值之間的偏差小于10個單位或平均值的20%,則記錄該平均值和這些值的范圍。否則,應舍棄該試板。
3.4結果表示
以一定角度下的光澤單位值表示。
3.5注意事項
3.5.1測定清漆光澤時,應用黑玻璃或涂上無光黑漆的邊緣毛糙的玻璃板作底材。
3.5.2漆膜的制備方法將影響光澤的測定,應注意產(chǎn)品的檢驗要求(尤其是噴涂的情況下)。